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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所走上臺前 新股發行改革大考

    2012-03-10 08:02

    經濟觀察報  記者 張勇 劉斯會 近段時間,證券市場中正迎來前所未有的密集和大膽的改革動向。其中,新股發行制度改革更是備受關注。兩會期間,多名證券監管部門負責人都談及了對這一制度改革的態度,而諸多跡象表明,漸進式的改革或許已取代了此前市場普遍預期的一步到位式的變革。

    不過,無論以怎樣的速度改革,沒有懸念的是改革的方向將是“注冊制”,而這就將不可避免的引發業內對于交易所在新股發行制度改革之后地位的猜想。

    據接近滬深兩市交易所的人士介紹,上海證券交易所已經在研討上市委員會的重新定位,并計劃通過修改相關規則來加強上市委員會對于首次發行證券企業掛牌上市的審核,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可能在不久之后啟動類似方面的研究。

    可以預見,在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到位之后,交易所及其下設的上市委員會將成為整個發行過程中最為關鍵的一環。

    “重構”上市委

    最新的消息表明,無論是證監會還是交易所自身,都已經意識到在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到位之后,交易所對于上市審核的意義將變得非常重大。

    接近上海證監局的一位人士介紹說,“目前上交所的有關部門已經在研究如何通過修改相關規則,來加強交易所對證券首發的審核。”

    前述人士介紹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已經在研討上市委員會的重新定位”或許是其中一部分。

    事實上,上市委這一機構絕非新鮮,深交所早在2002年4月就成立了這一機構,不過當時設立上市委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規范上市公司恢復和終止上市的審核工作。2001年年底,證監會出臺《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修訂)》,授權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上市公司的恢復上市和上市公司終止上市,交易所在證券上市的決定權上首次獲得提升。

    2006年5月底,深交所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工作細則》,這是兩市目前唯一一部公開發布的針對上市委工作的指導意見。其中對上市委的工作規定除了恢復和終止上市外,增加了對股票首次上市的審核。

    上述細則規定,上市委員會委員共28名,其中深交所人員7名,深交所以外人員21名。上市委員會設4名會議召集人,負責會議召集和主持工作。召集人由深交所在委員中選定。上市委員會通過上市委員會工作會議履行職責,以投票方式對審核事宜進行表決,提出審核意見。深交所根據上市委員會審核意見做出審核決定。

    在深交所發布上市委工作細則的同年6月,上交所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上市審核暫行規定》,提出設立上市委,也直接提到了上市委有對“股票、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的首次上市”審核的功能。2009年8月,上交所對此規定進行了細節修訂。“其實從正常邏輯來看,交易所有一個負責審核股票上市的機構本來就是一個非常正常也十分必要的事情。”接近上交所的一位人士告訴本報,“證監會負責股票發行的審核,交易所負責股票掛牌上市的審核,這本應該在一開始就成型的制度,卻比交易所晚了整整15年誕生,而且至今也沒有真正發揮應有的作用。”

    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是中國證券市場發行上市環節基本由證監會掌握,“在此情況下,對于股票首發的掛牌,交易所審不審沒有什么意義。”上述人士指出,交易所目前實際上只負責上市證券的交易和信息披露,最重要的掛牌上市環節變得可有可無。

    如今,考慮加強交易所對證券首發的審核,基礎條件并不差。上述上交所上市審核暫行規定中規定,每次審核時,上交所在上市委員會委員中選定7名委員參加審核,實際參加審核的委員不得少于5人,其中要有一名法律和會計專業人士。“其實這種人員設置與證監會的發審委幾乎是一樣的。”上述接近上海證監局的人士表示,“這樣的人員設置也說明了交易所的上市委完全有能力承擔起發審委的職責,只需要在一些細節規定上做出調整,就能夠適應未來的新股發行制度改革。”

    截至發稿,上交所與深交所都未對本報關于上市委的書面采訪做出回應,兩市交易所人員都表示相關問題須轉交至有關部門等待答復。

    漸進式改革步驟

    全國政協委員、前中國證監會副主席范福春日前表示,目前新股發行已經具備由核準制向注冊制轉變的基礎。這或許能說明監管層對新股發行改革的最終目標已明確,“注冊制”這一改革方向幾乎是毋庸置疑的了。

    然而,目前交易所做的上述這些準備或許還早了一些,交易所真正實現其作用還需等待相當長一段時間。

    證監會主席郭樹清3月5日稱,新股發行改革在實施時間上沒有特別規劃,具體措施將分步實施。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告訴本報記者,“郭樹清如此的表述,也就打破了此前市場普遍預期的改革一步到位。”

    在上海某大型券商投行部門負責人看來,雖然外界對于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的愿望很迫切,但漸進式的改革才能被參與新股發行的各個環節所真正接受。因為20年來形成的發審制度也造就了一系列固有的行為習慣和利益鏈條,“一朝被打破也不現實”。“目前最有可能先期完成的是保薦制度和配售環節的調整。”上述券商投行負責人說,“IPO詢價過程長期來備受關注,也屢受指責,甚至可能產生利益輸送,監管層很可能在今年年內會對保薦制度中的詢價環節做出調整。”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證監會主席助理朱從玖也在今年兩會期間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今年將考慮修改保薦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保薦制度,對保薦代表人簽單數增加還正在研究之中。

    多位券商投行人士向本報透露,擴充詢價機構數量、引進民間私募基金等將很可能在今年實現,“民間資金通常來說會更公平,因為這些資金都是企業或個人自己的,參與詢價會更加客觀。”

    不過,對于朱從玖所說的保代簽單數量的增加,上述券商投行人士認為保代簽單數量的放開將隨著發行制度改革的深入而逐步實現,因為以目前的發行節奏,保代并不緊缺,只有真正實現了注冊制,發行節奏大幅加快時,保代的數量才會顯得不足,放開簽單數量才顯得有必要。

    另外,上述接近上海證監局的人士還透露,“監管層還有意調整新股發行配售中網上網下的比例,將現有的20%網下比例做出大幅度的提升。”

    這位人士解釋道,以前網上比例較大是因為新股申購是無風險的投資,而且只要申購到,獲利會十分可觀,因此為了顯示公平,將普通投資者參與的網上配售比例提升到80%,但目前新股申購的收益已經大不如前,而且如果轉向注冊制,新股申購很可能出現虧損,因此有必要讓在網下申購的機構獲得更多的申購機會。

    同時,網下比例的提升也有助于抑制詢價機構報價的隨意性,上述人士表示,“如果配售比例提高,報價之后的詢價機構將花更多的真金白銀來參與認購,這就從機制上促使詢價機構更加客觀地去面對詢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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